日前,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重庆工商大学,针对“女大学生的安全意识”发放问卷调查。此次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工商大学不同专业的大一女生,发出问卷200份,收回186份,检察官称“从数据分析来看,大学新生安全防范意识还有待提高”。(昨日《重庆晚报》)
这个结论怎么得出来的呢?检察官向媒体列举了几道题,没看不要紧,一看吓尿了。有一项问题为“你认为你的容貌长得安全吗”,分别设置了“安全”、“一般”、“我是女神,不安全”和“不好说”4个选项,据说有33.3%的被调查者选择了“我是女神,不安全”选项。
我要问,南岸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是否研究过以下问题:是否被强奸,跟长什么样有关系吗?根据美国内华达大学陆红教授团队2006年发表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,基本上所有面向女性的性暴力犯罪都是有预谋的,其中包括3/4的强奸案。因此,并不存在什么小说电影或大众传媒渲染的“见色起心”问题。在某些国家,妇女把自己从头到脚包裹得严严实实,也会被强奸。所有强奸案中超过一成的受害者是男性,且与他们的性倾向无关。因而,是否被强奸,不仅跟长相、穿着无关,跟种族、性别,都没有关系。
煞有介事说“从数据分析看”,不如说,问卷题目设计反映的是出题者自身成见。在民间笑话与常谈中,这类成见很多,比如“从后面看想犯罪,从前面看想撤退”,“穿成这个样子,不被人强奸才怪”等等,不一而足。其背后遵循的是一套为施暴者开罪,并将性暴力行为归罪受害者的逻辑。实际上,在争取舆论、摆脱罪名方面,某些加害者用起这些逻辑,可谓得心应手、屡试不爽:她长成这个样,怎可能会有人强暴/骚扰她?!
只要理解了这套逻辑如何运作,便可看清所谓“三成女生是女神”的调查,跟“安全意识”一毛钱关系没有,挑“女神”说事儿,是要以容貌为标准,在女性中间划分出贵族和贱民,这不是调查,这是调戏。这种调查,不是以大量过往案例为参照,也经不起严格的统计学推敲。假如说过去有公权力机关“钓鱼执法”,此桩不啻为“钓鱼普法”。前不久南京市栖霞公安分局民警“测试”开车搭讪女大学生,则是“钓鱼普法”的另外一个例子。
这种以保护女生为幌子的“安全意识”教育,很大程度上转移了性暴力与性侵害的问题焦点,利用社会成见,把制度防范和公权力责任推卸到个人身上。不是反思立法与执法的疏漏,反而鼓吹受害者自我设限。一句话,你出事儿是你自己的责任。我倒觉得,检察院应该自己给自己出问卷,比如“检方提诉,如何避免法庭上受害人受到‘二次伤害’”,恐怕没多少人能答得上来。□兽兽
(原标题:[街谈]“三成女生自认女神”,是调查还是调戏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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